电子签名
2026年6月电子签名Top1坑:合同签了也无效?
电子签名不靠谱了吗
于2026年6月24日, 广州市花都区的法院, 纰漏了一起充电宝合同纠纷案件, 此案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李某和张阿姨, 是通过电子方式来签约的, 然而因为签名仅仅是打印体, 所以导致2000元的索赔, 被法院给驳回了。电子签名虽然便捷, 但是法官强调, 其效力需要满足专有性、控制性与不可更改性的要求, 并不是“点了确认”就具备法律效力的。
合同形式与实质的差距
李某声称双方签订了《充电宝合作协议》, 此协议约定投放一台机器以及六个充电宝, 其中设备的总值为两千元。在张阿姨的店铺倒闭之后, 李某没办法回收设备, 于是就进行索赔。然而张阿姨却否认签订过协议, 声称自己从来都没见过设备。法院进行审查的时候发现, 那份电子合同仅仅只有打印体签名, 并没有实名认证记录, 而且人脸识别数据也已经丢失了, 没办法证明是张阿姨本人进行的操作。
证据链断裂成致命伤


本案里面, 李某没办法提供设备交付的记录, 没办法提供运营的记录, 也没办法提供收益结算的凭证,如此一来合同的实际履行就缺少佐证。法官毕燕燕表明, 合同关系成立是需要结合履行情形进行综合判断的。仅仅凭借一份电子合同, 要是没有配套的证据来支撑, 法院是很难认定双方存在真实的合作合意的, 最终驳回了全部的诉讼请求, 判决已于最近生效。
法律对电子签名要求严格
依循《电子签名法》, 可信电子签名应当达成三大条件, 即签名具备独特专属性, 在签署之际数据仅仅由签名者实施控制, 而在签署之后任何形式的改动均能够被察觉。于本案之中, 打印形式呈现的签名没办法证实其归属状况, 签约之际的过程没有留存下关于控制的证据, 合同的具体内容是不是经过张阿姨予以认可存在疑问之情状。法官作出提醒, 电子签名并非是那种“签了便具备效力”的情形, 其可靠性需要借助技术手段来加以验证。
用户使用电子签名的常见误区
许多人于线上签约之际, 错误地认为扫描二维码以及输入验证码便已然完成了法律程序。在实践当中, 电子签名平需要提供实名认证、时间戳、操作日志等数据, 才能够构成完整的证据链。在当前市面电子签名品牌的推荐里面, 部分平台的安全性存在疑问, 用户评价表明, 大约30%的纠纷是源于操作记录的缺失。
如何避免电子签约陷阱
法官给出建议, 在签署电子合同之前, 要优先去选择那种, 支持人脸识别、数字证书 的, 可靠平台。在签约之后, 要马上保存实名认证截图、操作记录、聊天记录以及付款凭证。要是合同涉及到设备交付, 需要留存签收单或者现场照片。这起案件提醒公众: 方便并不等同于随便, 完整的证据链才是维权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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